問題標題: 請教專家
問題分類: --問題分類1(必選)-- 幕墻門窗類 塑料門窗類 五金配件類 玻璃類 型材類 膠類 設備類 隔熱材料類 節能技術類 招/投標類 CAD軟件類 施工安裝類 其它綜合類 --問題分類2(可選)-- 幕墻門窗類 塑料門窗類 五金配件類 玻璃類 型材類 膠類 設備類 隔熱材料類 節能技術類 招/投標類 CAD軟件類 施工安裝類 其它綜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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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Fireproof endurance rating 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級標度,規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是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防火技術措施中的最基本措施之一。 等級劃分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2.0.1條 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四級,其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不應低于表2.0.1的規定(本規范另有規定者除外)。 這一條告訴我們: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是按組成建筑物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來劃分的。不是“根據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來確定的”。 影響因素 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與構成構件的材料和構件的構造做法有關,應由消防檢測部門試驗檢測確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附錄中可查閱常見的構造做法的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 建筑設計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適用于多層民用建筑和部分工業建筑,常簡稱“低規”。另有《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適用于高層民用建筑,常簡稱“高規”。 “低規”將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四級。 “高規”第3.0.2 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應分為一二兩級 其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不應低于表3.0.2的規定.各類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可按附錄A確定。 可見多層建筑可有四個級別的耐火等級,高層建筑只有兩個級別的耐火等級。 耐久年限 關于建筑的耐久年限,《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第1.0.4條 寫的很清楚: 以主體結構確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級: 一級耐久年限 100年以上 適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層建筑. 二級耐久年限 50 ~100年 適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級耐久年限 25 ~50年 適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級耐久年限 15年以下 適用于臨時性建筑。 重要的是要知道,如果你設計的是“重要的建筑和高層建筑”,其主體結構的耐久年限就要達到“100年以上”。一般商品有保質(用)期,這耐久年限就是建筑的保質期。 重要性 關于“重要的公共建筑”,似乎沒有一本規范來詳細劃分,可以在“通則”、“高規”、《民用建筑收費標準說明》、抗震設計規范、結構設計規范等中找到答案。建筑的重要性與建筑的高度、面積、人民的生命財產及政治影響程度有關。 相關法規 按照我國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四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是由建筑構件(梁、柱、樓板、墻等)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決定的。一般說來: 一級耐火等級建筑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或磚墻與鋼混凝土結構組成的混合結構;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是鋼結構屋架、鋼筋混凝土柱或磚墻組成的混合結構; 三級耐火等級建筑物是木屋頂和磚墻組成的磚木結構; 四級耐火等級是木屋頂、難燃燒體墻壁組成的可燃結構。 關于確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和耐久年限: 對于新設計的房屋,應該是依據它的功能要求——包括建筑的高度和面積、對生命財產及政治影響程度來確定其級別,并按該級別的要求如樓梯電梯的設計要求、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結構抗震要求等等來進行設計。 對已建成的或舊建筑,應該是對其主要構部件性能進行判別(老法師才行哦),對照相應規范要求確定。這可是估價師要掌握的本領哦。 GB50016-200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關于防火等級的分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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