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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構造形式的多樣化
我國建筑遮陽產品與發達國家相比,最明顯的差距在于其構造、外觀的設計,結構相對簡單的固定遮陽格柵也不例外。在國內,僅有為數不多的建筑設計師將遮陽產品融入建筑設計之中,大多數的建筑都將遮陽產品作為一個補充。發達國家的建筑師,則將所有建筑外部構件納入建筑物的整體設計中,更重視建筑物的整體藝術性、功能性的統一。國內的多數設計院,缺乏對建筑物外圍護結構的專門設計,更多的做法是將建筑遮陽產品作為建筑物的裝飾性附屬設施,過于注重其功能或夸大其外觀效果,忽略了節能設計真正的本質。
圖7為國內某建筑外墻上的固定穿孔鋁合金遮陽百葉產品,其本意是遮擋建筑物西曬的太陽光,但其設置的中部的金屬加強支撐隔板,則顯然是高估或沒考慮到該百葉的最大跨度結構限制,而采取的加固措施,這使得建筑物立面的整體美感遭到破壞。

反觀境外發達國家或地區,由于其建筑設計時間較為充裕,建筑師可以在建筑物外觀效果、甚至于建筑細部構造上反復斟酌推敲,建筑物的遮陽或外部裝飾構件因而能夠和整體建筑風格融合,同時還加強了其外觀藝術效果。如圖8,9,10所示。


(3)、建筑遮陽格柵功能與應用的多樣化
因為氣候的多樣性,使用環境的差異等各種因素,使得建筑物對格柵的功能需求不同,所以我們在選材、設計、使用中,必須與當地氣候條件相結合,進行系統優化。有獨特功能的格柵往往能使建筑物增值。
固定遮陽的應用主要在夏熱冬冷地區、夏熱冬暖地區、溫和地區,寒冷地區也會有少量安裝。固定遮陽的設計要以太陽的運行軌跡來進行。為了夏季空調節能,遮陽裝置應能夠遮擋大部分的太陽直射陽光,而較少遮擋天空的散射光,同時最好能夠有利于冬季的陽光入射。
水平遮陽適用于太陽高度角較高的建筑的南立面,夏季遮陽系數小,冬季遮陽系數大,但這在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效果,東西立面設置水平遮陽,需增大遮陽深度,影響建筑窗口的自然采光,自然通風和立面效果,所以不太合適。
當太陽角度較低時,且與垂直遮陽成一定投射角度時,垂直遮陽的效果較為明顯,因此垂直遮陽比較適用于建筑的東西立面和華南區建筑的北立面,應用于東西立面時應調整垂直板的角度。如西向采用斜向45度的垂直遮陽,夏季遮陽系數基本一致,冬季遮陽系數則可以比較小,有利于冬季獲得陽光照射。
垂直遮陽較適合和水平遮陽一起使用,構成綜合遮陽,尤其適用建筑的南立面。但由于窗口周邊設置遮陽構件較多,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外窗的自然通風效果。綜合遮陽是水平遮陽和垂直遮陽的組合。綜合遮陽的遮陽系數最小,且適應于各個朝向。
關于建筑遮陽產品的各項技術要求及性能指標、計算方法,在《建筑遮陽通用要求》(JG/T 274)、《建筑遮陽工程技術規范》(JGJ 237)等國家規范或標準中已有明確的規定,在此不再贅述。
2.1.2 活動遮陽格柵
針對固定遮陽格柵不能自由調節的弊端,近年來人們開發出不同類型的可活動的建筑遮陽裝置,并配以智能化的控制系統,實現了其對太陽光入射角度、方位的控制。目前,國際上公認的有效的活動遮陽格柵裝置,是針對建筑物室外用遮陽百葉的控制。較成熟的活動遮陽百葉產品,應達到以下技術目的:
1)、隨著所在區域陽光入射角度不同,按不同季節、不同時段進行遮擋光線的控制。
2)、通過實時的對入射光線及室內光照度的檢測拉力控制遮陽板(詞條“遮陽板”由行業大百科提供)的收起、展開及翻轉,并控制遮陽角度,使得室內處于最佳的遮陽效果及舒適的光照環境。

2.2 建筑圍護格柵
圍護功能是大多數建筑格柵的主要功能之一。如前文所述,隨著材料技術的日新月異的發展,許多擁有輕盈結構、精致細節的建筑圍護格柵也層出不窮。建筑圍護格柵一般以固定格柵的形式附著安裝于建筑物的室外部位。而在當今的建設工程項目中,圍護結構外裝飾類都可歸結到幕墻范疇。故此在實際項目中,把常見的建筑圍護格柵視為幕墻工程的一部分,其技術則參照相應的幕墻技術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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